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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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近日針對「民國101年底國道實施按里程收費」議題諸多報導,關於該項措施之規劃,本局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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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道高速公路預計於民國101年12月開始全面計程電子收費,實現用路人「走多少、付多少」公平計程收費之目標。實施計程收費後,預期高速公路行車將更為順暢,用路人可節省行旅時間與油耗成本,發揮節能減碳之社會效益,期待社會各界給予政策支持。
    計程收費政策係於電子收費規劃以BOT模式推動時即已確立,而計程收費觀念係自高速公路通車收費以來,即有民眾陸續反映計次收費並不公平。
(1)對短程者不公平:現行收費站間距約35公里,交流道間距約10公里以下,例舉五股~林口 7公里付費40元,內湖~中壢 50餘公里同樣付40元,顯見收費之不公平。
(2)對長程者不公平:都會區短程旅次多不用繳費,此類短程交通量影響該路段之通暢,亦即干擾長程繳費者之使用順暢道路之權益。
    基於上述民意反映而有仿日本匝道計程收費之建議,惟以往因增加匝道收費站用地與人力考量,難以落實計程收費,現藉由電子收費技術克服用地、人力問題,政策面於是朝計程收費規劃,並預計於民國101年12月完成計程電子系統建置,開始全面實施計程電子收費。
    未來實施計程收費未裝OBU之用路人如何上路與繳費?因目前並未強制立法規定需裝設OBU方可上高速公路,故未來無OBU之用路人仍可行駛高速公路。針對未裝設OBU之用路人,將規劃自動補繳期限期補繳,倘期限内未自動補繳,則由遠通電收公司以影像為佐證資料寄發欠費通知單,請用路人補繳通行費。
    另為便利低用量或不常使用高速公路之用路人完成繳交通行費手續,本局已要求遠通電收公司研議未來高速公路實施按里程計費時,提供用路人更多元化配套措施如租借e通機,上國道前先電話或網路預約,以減少用路人繳費之困擾。
    關於民眾所關心之計程費率為何?目前本局針對計程費率相關議題,業已委託專業學術機構進行專案研究,全案將進行國道路網交通量調查及運量預測,並在符合償本、使用者付費兩大原則下,通盤考量各項工程建設計畫、國道基金財務自償率之限制及財務現況等,研擬最適計程通行費率。預計於民國99年4月提出具體研究成果,目前媒體所載之費率,均屬臆測,未來倘有具體研究結果,本局將會適時向社會大眾提出說明。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5&p=1723
列印時間:113-4-19 上午 07:45:57
上架日期 98-11-19
資料維護單位: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9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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