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與財產管理

高速公路兩側土地是否禁建?

 (一) 公路兩側土地禁建範圍如下:

1. 高速公路兩側路權邊界外8公尺以內地區。
2. 計畫道路用地。
前項禁建範圍外,經公路主管機關認為足以影響路基、行車安全及景觀,得劃為限建範圍。

(二) 規劃公路路線系統之市區道路路段或都市計畫區域路段得依都市計畫法、建築法及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上架日期    :96-10-05
資料維護單位  :路產組路權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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