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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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國道小型車輛拖救費率,提升救援效率
 
 
為加速排除低底盤或昂貴車輛於國道發生事故或故障之拖救作業,並反映拖救該類車輛作業之高風險成本,高公局依底盤高度(以10公分、12公分、15公分為界,分4級距)及新車價值(以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為界,分5級距)訂定拖救基本費率表(如附表),分別為1,500元至20,000元不等,並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
因車輛底盤越低,越需特殊作業機具,作業程序亦較繁雜費時;另車輛價值越高,拖救業者所承擔風險亦較高,故收取較高費用,以反映作業及風險承擔成本。有關車價部分,考量各車輛銷售金額因對象及時間而有不同價格之情形,故將依各車商所公開之新車定價為準(參考網站「新車市App」所公告車種、車型之價值),而非以買賣價格計算。
高公局表示,本次修訂「國道小型車拖救費率表」,雖部分車款之拖救費率提高,惟大部分之車輛(新車價值200萬元以下,且底盤高度15公分以上)均仍適用目前之1,500元費率。而針對低底盤及較昂貴車輛採用較合理之拖救費率後,將可增加拖救車裝備特殊機具之意願,預期具有排除低底盤或昂貴車輛能力之拖救車也會逐漸增加,進而提升事件排除時效,並增進行車安全與順暢。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交通管理組組長:卓明君    電話:02-29096141#2301
交通管理組科長:楊進彥    電話:02-29096141#2311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15600
列印時間:113-5-6 下午 07:25:56
上架日期 108-12-27
資料維護單位: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0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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