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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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型車輛進入服務區,請依規定停放
 
 
注意!不依規定停放車輛,可依法處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請駕駛人進入國道服務區時務必依照現場標誌停放,勿貪圖方便而違規占用車位,以保障自身及他人之用路安全。
民眾於服務區停車時最苦惱的莫過於身心障礙及婦幼專用車位被占用、或車輛未依停車格位停放,造成一輛車卻占用兩個停車位等現象。近來大型車駕駛人也常反映大型車的停車位遭小型車占用,導致大車車輛無法順利停放,除了影響停車秩序,也會影響遊覽車的民眾下車行走動線之安全性。
為加強行車秩序、行車安全並避免影響其他民眾權益,高公局於各服務區會派員巡查停車秩序,於尖峰時間派員指揮,並加強巡查頻率,以維護停車秩序;高公局籲請用路人應依照各服務區標誌規定停車,請勿違規占用。
高公局提醒您,若您發現車位遭到占用時,除了可跟服務區服務台反映外,也可以撥打1968免付費專線,或掃描高公局與國道公路警察局設置的檢舉違規QR CODE告示牌,上傳照片提報警政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即可線上受理民眾檢舉,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請大家正確停放以免受罰!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業務組組長:劉逢良                電話:02-29096141#2401
業務組科長:蔡欣宛                電話:02-29096141#2451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25723
列印時間:113-4-28 上午 03:09:06
上架日期 110-11-30
資料維護單位: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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