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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假行前檢查車況保安心,並多禮讓拖救事故處理車輛


清明連續假期間,高速公路將湧入大量車潮,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出門前應做好車輛保養,避免車輛發生故障,導致影響行車安全及秩序。經統計去(108)年清明連續假期間(4天)國道事故資料,共發生396件交通事故,多為追撞及擦撞事故,肇因主要為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態、或變換車道不當所導致,均係人為疏失,故行經壅塞路段時,應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避免發生擦撞,影響出遊行程與興致。
高速公路故障車輛多屬缺水、缺油、溫度過高、沒電、爆胎及其他無法啟動等問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情事,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而車輛缺水、缺油等問題,將處新台幣600~1,200元罰鍰。
連假期間高速公路車流量大,發生事故時,警方與事故處理人員較難快速抵達現場,請用路人禮讓救護車、警車、消防車及事故處理車輛,事故愈早排除,交通愈快暢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3項規定,在同向2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配合避讓。爰用路人發現拖救車輛或事故處理車輛時,請儘速避讓避免影響救援作業時效,也能提早紓解事故所造成的壅塞。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連續假期間務必小心駕駛,切勿疲勞駕駛,應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並注意前方路況,出門前先請詳加檢查車況,若發生緊急事件請立即撥打110或1968免付費專線求援。為分散清明節連假尖峰車流並抑制短途旅次,假期前兩週六、日採單一費率再7折,清明連假期間實施單一費率及每日0-5時暫停收費,收假日延長至10時(詳附圖)。高公局預祝大家假期行車平安。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交通管理組
組長:卓明君               電話:02-29096141#2301
科長:楊進彥               電話:02-29096141#2311

上架日期    :109-03-23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0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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