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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季將至,雨中行駛國道請小心

每年5-6月為臺灣的梅雨季節,高速公路局呼籲用路人,為雨天行車安全,請務必於行前檢查雨刷、胎紋及胎壓;雨中行車亦請開啟大燈,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用路人。
高公局表示,雨天除容易影響行車視線,亦容易產生水膜現象,降低輪胎與路面之摩擦力,進而影響抓地力,故用路人於雨天開車前應先檢查雨刷、輪胎胎紋與胎壓,以確保雨中行車視線清晰及車輛操控。雨中行車時,務必開亮頭燈,適度放慢車速並拉長與前車距離,非必要時避免變換車道。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1項第3款,汽車行駛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若未依前述規定使用燈光,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6款處新臺幣3~6,000元之罰鍰。另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4條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若有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情形,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6款處駕駛人新臺幣3~6,000元罰鍰。高公局呼籲用路人,行車前務必妥為檢查車況,行車時務必讓前後車輛可清楚辨識自己,以提高行車安全。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交通管理組組長:卓明君
交通管理組科長:徐福聲       電話:02-29096141#2311

上架日期    :111-05-03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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