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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簡稱高公局中分局)統計,115年1~3月高速公路中部路段之車輛故障通報案件計1,582件,車輛起火案件計11件,平均每個月中區國道上就有500起以上之突發車輛故障事件。這些事件除需等待排除與救援,影響行車安全,也影響主線車流運作效率。爰車輛平時除應定期保養,出發前更應再檢查車輛狀況,以提高車輛妥善率,降低車輛行駛期間之故障風險,確保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
高公局中分局說明,115年4月3日國3北向141.5K通霄路段發生一起全聯結車自撞事故,初步調查疑因車輛右側前輪爆胎失控撞擊外側護欄後衝出邊坡。由於聯結車車體龐大且車上載運大量飲品散落,現場將聯結車吊離邊坡及清理散落物,共計耗時6小時30分鐘。當日恰逢連假期間,除北向車流受影響外,南向車流也因觀望對向事故處理而降速,一度造成壅塞,所幸經上游CMS及警廣宣導後較為緩解。此一事故,除影響主線雙向行車,後續仍須由聯結車駕駛及公司負擔處理費用,整體耗費之時間、人力及物力成本甚鉅。(如附圖1、2)
高公局中分局提醒,在國道上行車速度快,反應時間較短,突發車輛故障時,若駕駛人應變不當(如緊急剎車、行駛車道偏移、停靠過程慌亂或逗留在車道上等),常會影響後方來車判斷,導致事故發生。此外,故障車輛等待救援時,必須占用道路外側或路肩,除了阻礙車流續進,特別是在車流量較大的時段或路段,會影響國道主線運作效率,如果又遇到後方來車分心,也很容易引發嚴重追撞。
高公局中分局呼籲,為了確保行車安全,行車前之檢查至關重要,請依「5油、4燈、3水、1輪」原則逐項確認:5油部分,檢查引擎機油、煞車油、變速箱油、動力方向機油、燃油;4燈部分,確認頭燈、方向燈、煞車燈、儀表板燈均正常;3水部分,檢查冷卻水、雨刷水、電瓶水;輪胎部分,記得量測胎壓及胎紋深度宜大於1.6mm。檢查後如發現異常,應先排除後再出發,才能避免因車輛故障產生事故,進而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聯絡單位: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副分局長 黃俊豪 電話:(04)2252-9181#2003
交管科長 吳淵展 電話:(04)2252-9181#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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