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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信通知改寄電子帳單服務於107年7月17日上線

 

    交通部已於107年6月14日修正發布施行「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增訂書面通知得以電子郵件代替之規定,自107年7月17日起,民眾即可透過遠通客服電話(02-77161998)或至遠通公司全臺服務中心申辦「通行費繳費通知單以電子郵件代替平信」之服務。

    高公局同時呼籲民眾可多多利用電子收費儲值繳費之方式自動扣繳通行費,對於不經常上國道而未使用ETC儲值繳費之車輛,亦請駕駛人於通行國道後儘速主動至各超商或其他繳費據點進行繳費,以免遲繳或忘了繳費遭受逾期罰款,同時也能共同響應政府節能減碳及降低行政作業成本之目標。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0-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