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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協議價購買賣契約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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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達成協議價購土地所有權人應備以下文件: 1.身分證明文件。 2.印鑑章及印鑑證明。 3.土地所有權狀。 二、土地所有權人應配合辦理之事項: 1.如屬未辦繼承登記土地,需由全體繼承人至轄區地政事務所辦竣繼承登記。 2.如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或土地、建物有出租情事者,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終止租約證明。 3.如有設定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登記、限制登記及其他登記者,土地所有權人應自行協議塗銷、終止他項權利等登記。 4.自行解決產權爭議及排除侵害。 5.依法應由所有權人繳清之稅費,應負責先繳清。 6.公同共有之土地,應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 7.價購土地上若有非屬土地所有權人之地上物,應協助通知該地上物所有人簽署同意書。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20&p=20587
列印時間:113-4-26 上午 02:54:22
上架日期 109-12-01
資料維護單位:路產組用地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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