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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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公路照明設計標準有那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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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道公路照明設計係依據交通部交通工程手冊及國道公路照明設計準則辦理。
2.主線及匝道照明:平均照度為15Lux、均勻度>1/3(最小照度值/平均照度值)、門檻增量值需小於15%。
3.收費站區照明其平均照度為15Lux、均勻度>1/3(最小照度值/平均照度值)。
4.隧道内照明分進口區、漸變區、內部區、出口區4個部份依洞外輝度、行車速限、停車視距、交通量大小規設照明水準,由於隧道照明較道路照明設計較複雜,請詳國道公路照明設計準則。 
5.標誌牌照明其平均照度需為300至500Lux、均勻度為1/6(最小照度值/最大照度值)。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52&p=5642
列印時間:113-4-20 上午 09:23:11
上架日期 103-09-24
資料維護單位:交通管理組機電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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