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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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國道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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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高速公路-標誌篇   
    
   ●出口預告標誌          ●匝道相關標誌
   ●入口標誌            ●高度限制標誌
   ●車道指示標誌v.s.地名指示標誌    ●爬坡道標誌
   ●長陡下坡路段標誌                      ●大型車禁行內車道相關標誌  
          ●隧道相關標誌                             ●施工標誌


一、出口預告標誌 
標 誌 說 明 及 設 置 位 置
間接通達出口預告標誌(圖案型) 間接通達出口預告標誌(圖案型):
設於出口前方,用以指示出口通達之地名及道路。
圖例中國道4號(梅花圖示)壓於路線上方表示出口即銜接國道4號,可通往豐原及清水。
圖例中國道3號(梅花圖示)表示,經由國道4號可通往國道3號。
下方2000m表示,距離出口尚有2000公尺之距離。
 間接通達出口預告標誌 間接通達出口預告標誌(文字型):
設於出口前方,用以指示出口通達之地名及道路。
圖例表示本次出口銜接國道3號,往北可通往萬里;往南可通往木柵,另經由國道3號可通往國道5號。
 新竹與竹東-出口前2公里 出口前2公里
 新竹與竹東出口前1公里 出口前1公里
 新竹與竹東減速車道起點附近 減速車道起點附近
 交流道出口匝道鼻端 出口匝道鼻端
交流道名稱編號

高(快)速公路交流道名稱標誌:
為出口預告標誌及出口標誌之附屬標誌,設於出口預告標誌右上方及出口標誌上方。


您可能不知道的… 

牌 面 內 容 其 他 舉例說明
 交流道連絡道之道路編號(縣道122)
  1. 交流道連絡道之道路編號。
  2. 國道為白底黑字、梅花形,中央數字即為國道編號,一位數字。
  3. 省道為藍底白字、盾牌形,中央數字即為省道編號,二位數字以下。
  4. 縣道為白底黑字、方形,中央數字即為縣道編號,三位數字。
    ※我國道路編號之規則為,南北向道路編單號;東西向道路編雙號。例如:俗稱的「北二高」即「3 號國道」。「機場支線」即「2號國道」。

 國道標誌

省道標誌

交流道連絡道之道路編號

 竹東新竹
  1. 指示交流道連絡道左、右兩側連接的地方。
  2. 英譯根據教育部出版之「中文譯音使用原則」手冊第3版。
竹東
新竹 
Zhudung 
Hsinchu

二、入口標誌

標 誌  名 稱  設 置 位 置 
 國道編號(國1)及方位指示標誌(南向) 國道編號及方位指示標誌 加速車道後約300公尺。
 速限 速限標誌 設於道路右側及中央分隔帶
 新竹與頭份地名里程指示標誌 地名里程指示標誌 加速車道後約900公尺。
 入口標誌(總重20噸以上大貨車最高速限90公里   設於交流道匝道匯入主線槽化島鼻端處道路右側

您可能不知道的…

標 誌 名 稱  設 置 位 置
 方位指示標誌(南向) 方位指示標誌  
 
指示目前行進方向之方位。
 路線編號標誌(國1) 路線編號標誌 我國道路編號之規則為,南北向道路編單號;東西向道路編雙號。例如:俗稱的「北二高」即「3 號國道」。「機場支線」即「2號國道」。

 最高速限100標誌

最低速限60標誌

最高速限標誌

最低速限標誌

  1. 一般路段之最高速限: 國道各主要路段速限一覽
  2. 特殊路段之最高速限依狀況訂定(如下坡路段、施工地區、匝道等)。
  3. 收費站區的最高速限由80,60,40Kph依序降低,並停止繳費

    高速公路最低速限除收費站、匝道及施工地區外,皆為60Kph
 新竹頭份地名里程標誌 地名里程標誌
  1. 指示下一個交流道及下二個交流道連接的地名,及距離現在位置的距離。
  2. 里程數的計算:由現在位置計算至該交流道中心之里程。
 


 三、車道指示標誌 v.s. 地名指示標誌

標 誌 名 稱   說 明
 新竹車道指示標誌 車道指示標誌 指示通達地點應行駛之車道。
 新竹地名方向指示標誌 地名方向指示標誌 指示行車路線可通往之地點、方向及公路之路線編號。
 

四、大型車禁行內車道相關標誌

標 誌   說 明
 大型車禁行內車道標誌 因交通管理需要,於部分二車道路段,禁止大型車輛行駛內側車道。
 大型車禁行內側二車道標誌 因交通管理需要,於部分三車道以上路段,禁止大型車輛行駛內側車道及內側第二車道(中內車道) 。
 大型車除超車外禁行內側車道標誌 因交通管理需要,於部分路段,大型車輛除了超車外,禁止行駛內側車道,依道安規則規定,超車 時每次以一部為限。
 

五、隧道相關標誌

標 誌  說 明 
 隧道標誌(隧道中開頭燈) 隧道中請開亮頭燈行駛,以策安全。
 隧道標誌(隧道中禁止變換車道) 隧道中視線不佳,禁止變換車道以策安全。

您可能不知道的…

  1.  行駛隧道中不開頭燈者,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六條第一款,違者依法告發,罰金新台幣三千元

六、匝道相關標誌

標 誌 牌 面    標 誌 種 類  說 明

 路線編號指示標誌(國1)

方位指示標誌(南)

方向指示標誌(右箭頭)

路線編號指示標誌

 


方位指示標誌

 


方向指示標誌

指示此匝道進入後之國道編號  
指示此匝道進入後之行車方位  
指示行車方向
 汽車專用標誌 汽車專用標誌

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九條之規定,下列人員、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1. 行人。
  2. 部隊行軍或演習。
  3. 慢車。
  4. 機車。
  5. 三輪汽車或馬達三輪車。
  6. 農耕機。
  7. 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
  8. 拖有非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故障之車輛。
  9. 市區雙層公車
 匝道速限40標誌 匝道速限標誌  匝道之最高速限。

七、高度限制標誌

標 誌  說 明
 高度限制4.2公尺標誌 車輛高度限制4.2公尺,實際限制高度視牌面內數字而定

您可能不知道的…

 高度.公尺以上車輛,需申請特別通行證,請向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申請。

八、爬坡道標誌

標 誌  說 明  設 置 位 置 
 爬坡道預告標誌(距150公尺)

爬坡道預告標誌

設於爬坡道起點前150公尺處。
 爬坡道標誌(慢速車靠右)

爬坡道標誌

設於爬坡道起點處,用以指示最右車道為爬坡車道。
 右道終止 右道終止 設於爬坡道終點之前,距離視附牌所標示之距離而定。

九、長陡下坡路段標誌

標 誌    說 明
 長陡下坡路段起點標誌
長陡下坡路段起點。
 長陡下坡路段,載重車及聯結車限制行駛外側車道 長陡下坡路段,載重車及聯結車限制行駛外側車道。
 長陡下坡路段,提醒用路人小心駕駛標誌 長陡下坡路段,提醒用路人小心駕駛。
 長陡下坡路段終點標誌 長陡下坡路段終點。

 十、施工標誌

標 誌  說 明   設 置 位 置 
 1KM  前方一公里,道路施工 設於施工區域前方一公里處,以提醒用路人注意。
 300m 前方300公尺,道路施工 設於施工區域前方300公尺處,以提醒用路人注意。
 0 m 道路施工 設於施工區域前方,提醒用路人注意。
 「右道封閉」施工標誌 「右道封閉」,提醒駕駛人注意,靠左行駛。  設於封閉區域前方一公里、300公尺、封閉區域前
 「左道封閉」施工標誌 「左道封閉」,提醒駕駛人注意,靠右行駛。 設於封閉區域前方一公里、300公尺、封閉區域前。
 「中間封閉」施工標誌 「中間封閉」,提醒駕駛人注意,靠左或靠右行駛。 設於封閉區域前方一公里、300公尺、封閉區域前。
 「中間車道封閉」施工標誌 「中間車道封閉」  於多車道路段,中間車道施工時使用,標誌牌設於施工區前方適當距離處。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76&p=170
列印時間:113-3-28 下午 09:49:12
上架日期 96-10-13
資料維護單位:交通管理組交通工程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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