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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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徵才-聘用工程師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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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用職稱:聘用工程師 
二、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三、工作項目:
1.高速公路交通控制系統操作及監控、交控策略之制定、交通管理等相關業務。
2.高速公路道路設施養護、機電系統及交控系統運作監測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四、工作地點: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坪林交通控制中心(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一段52號)
五、聯絡方式:
(一)繳付證件:
1.履歷表(參照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證明文件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應徵者為男性者適用)。
5.最近三個月公立醫(療)院(所)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出具之體格檢查表(正本)一份。
6.其他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關之證明文件。
以上證件請依序裝訂成冊置入信封後密封,以掛號交寄(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坪林交通控制中心聘用工程師」。
(二)報名地址: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一段52號人事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226657230轉3373。
(三)收件截止日:114年5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依序遞補本職缺。本職月薪新臺幣38,948元。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39910
列印時間:114-5-1 下午 12:24:07
上架日期 114-04-30
資料維護單位: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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