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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分局秘書室書記徵才公告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1 職等至委任第3 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分局(臺中市后里區月眉里雲頭路44-35 號)
◎公告期間:114 年6 月20 日至114 年6 月27 日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 職等合格實授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3.具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資格者尤佳。
4.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應迴避任用、第28 條第1 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資料彙編及一般行政事務業務。
2.辦理文書及庶務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分局(臺中市后里區月眉里雲頭路44-35 號)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4 年6 月27 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後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2.應徵者請於114 年6 月27 日前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最近1 次任職派令影本。
(4) 最近1 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如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5) 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其他相關資料(如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語言能力證明、專業證照證明等,無則免附)。
3.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職缺將擇優正取1 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1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5.聯絡電話:04-25582660(來電時間為9:00-12:00 及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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