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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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貨物散落事件頻傳 高公局籲行前確實固定貨物
 
 
近期國道發生多起因貨物未捆紮牢固導致掉落的事件,高速公路局提醒用路人,車輛裝載貨物時,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以防行駛途中貨物鬆脫、掉落或飛散,危及行車安全。
高公局表示,11月7日上午於國道1號北向台南下營路段,發生車輛所載「雞籠」掉落砸中他車情形;同日下午於國道2號大竹交流道附近,一輛貨車過彎時,車上的「太空包」甩飛至車道上(如附圖1);晚間於國道3號南向330.5公里處,再發生鐵製品散落車道事件,造成10輛小客車受損;而11月8日清晨,國道1號北向91.2公里處更發生木棍散落,波及24輛小客車之事故(如附圖2)。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貨車行駛高速公路,裝載貨物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1款,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若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或掉落,更可依同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處駕駛人新臺幣9,000~18,000元罰鍰。另依「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散落物由高公局協助處理者,處理費以封閉車道數及處理時間予以計算,且由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國道散落物對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威脅甚鉅,極易引發二次事故。駕駛人行前務必檢視貨物綑紮情形,確定固定牢靠再出發,以順利送達貨物並維國道行車安全。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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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組組長:楊淑娟      
交通管理組科長:蔡明哲     電話:02-29096141#2311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41927
列印時間:114-11-14 下午 06:23:28
上架日期 114-11-14
資料維護單位: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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