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國道二次事故防制注意事項
 
 
依高速公路局統計,110年國道共發生6件因二次事故致死之交通意外,造成7人死亡,5人受傷;今(111)年1~5月類似事故計發生2件,造成2人死亡,9人受傷。
高公局表示,高速公路車速快,駕駛人所需之應變視距較長,若在國道遭遇事故,致有人員傷亡或車輛無法行駛情形時,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關掉引擎,所有人員儘速撤至護欄外或車道外之安全處所,並建議穿著反光背心,面向來車沿護欄外或內外路肩至車後方100公尺處擺放車輛故障標誌,再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報案(手機開啟定位功能後,系統會自動判斷人員所在位置)或撥打110或1968客服,等待員警抵達(如圖1)。若事故無人員傷亡且車輛尚可行駛,高公局建議用路人於擺放故障標誌及通報後,在確認安全下,設法拍攝記錄現場,再儘速將車輛移至安全處所,等待員警抵達(如圖2)。
今年5月13日晚間8時許,國3北向291.8k公里處,1輛自小客(A車)先撞擊前方1輛小貨車(B車)後,後方自小客車(C車)因煞車不及撞及A車,C車駕駛下車後未及時至安全處所待援,結果又遭後方1輛自小客車撞至對向車道,並引發6車之追撞事故,共造成1死6傷。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在國道發生事故時,採取任何動作如解開安全帶、擺放車輛故障標誌、報案或移動車輛之前,均應先確認自身安全,以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高公局也提醒用路人,車輛故障時應儘可能滑離車道,停放至路肩,並依上述方式擺放故障標誌及通報待援。同時籲請用路人上路前做好車輛保養及檢查,避免於國道上發生車輛故障或事故而危害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交通管理組組長:卓明君
交通管理組科長:徐福聲       電話:02-29096141#2311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5&p=28095
列印時間:113-4-30 上午 12:18:19
上架日期 111-06-17
資料維護單位: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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