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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國道通行費電子帳單 即時掌握費用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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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路人行駛國道產生之通行費,可利用銀行自動儲值、ETC App及超商等方式儲值,帳戶足額可享通行費9折優惠。若習慣通行後再繳費之用路人,記得主動繳費並可申請利用e-mail接收通行費電子帳單,取代平信紙本帳單之寄送。
高公局說明,用路人行駛國道後,未於繳費優惠期或自動繳費期限內繳納通行費者,後續將寄送平信帳單,不僅耗費行政作業成本且不環保,因此,鼓勵民眾透過遠通門市、遠通客服中心、遠通網站及ETC App等管道申請「國道通行費電子帳單」通知繳費,除可即時掌握帳單,每月按時收取外,通行明細隨時查詢繳費,隱私安全不外洩,同時響應帳單無紙化,節能減碳最環保。
高公局提醒,國道通行費欠費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係善意提醒繳費,除顯示車號外,不會有繳費連結,籲請用路人切勿點擊或操作不明網址連結。用路人可以下載遠通電收ETC App並開啟推播功能,接收最即時正確的官方通知;繳付通行費前,也可以ETC App查詢欠費後再進行儲值或繳費。若有任何問題,可電洽遠通24小時客服專線(02-77161998)或Line客服(ID:@etcservice)詢問。
此外,通行費紙本帳單是以車主通信地址(亦即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優先寄送,如無登記通信地址,則寄送戶籍地址。常有民眾未居住於戶籍地,造成無法收到紙本帳單,以致超過了繳款期限而產生罰單。因此,戶籍地址如有異動,或未居住於戶籍地址,請主動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異動登記或增設通信地址;至公司商號之營業地址變更,請向監理機關辦理地址異動登記,避免漏收通行費帳單。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查詢及申辦ETC業務相關問題,請撥24小時客服專線02-77161998)
業務組組長:劉逢良          電話:02-29096141#2401
業務組科長:鄭新助          電話:02-29096141#2431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5&p=32978
列印時間:113-7-27 下午 12:55:41
上架日期 112-07-11
資料維護單位: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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