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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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第2期工程(第1優先路段)將全面開工
 
 

      高速公路局已全面展開「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第2期工程(第1優先路段)」之施工,針對開放使用近20年的國道3號北部路段、南部新化田寮段、田寮燕巣段及國道10號旗山支線等總計278座橋梁(如附圖1),進行橋梁耐震補強之工作,計畫經費約77億元,預定於103年底前完成。
      第2期工程(第1優先路段)計畫採永續新思維,針對既有橋梁進行耐震補強工作,以最新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採用與新建橋梁相同的耐震標準,以落實橋梁規劃、設計、施工、維護及管理等全生命週期之理念,積極面對極端氣候的挑戰,達到永續國道的目標。此外,考量環境保育,在工程範圍內之棲地復育熱點及生態廊道敏感地區,視需要予以迴避、減低衝擊並思考兼顧復育與生態之工法。
      本計畫補強內容包括橋梁上部結構防落設施與下部結構帽梁、墩柱及基礎之補強。工法包括防止落橋裝置 (如RC止震塊、增加防落橋長度、防震拉條、鋼板製止震塊)、增設地震力量分散裝置、橋墩及帽梁補強(如RC包覆、鋼板包覆)、橋墩基礎補強等工法(如附圖2)。
      本計畫分為第M31標、M32標、M34標及M35標等4工程標辦理。目前第M31標、M32標、M34標已分別於101年7月4日、101年11月1日、101年12月27日開工,第M35標亦於101年12月18日決標,預定於102年2月底前開工。
      本計畫國道3號北部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完成後,可結合國道1號及國道2號,建構完成「北臺雙環、生命線路網」,範圍涵蓋新竹以北之都會區。
      高速公路局將持續進行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之工作,橋梁耐震補強性能符合規範「中度地震不壞、設計地震可修、最大考量地震不倒」之原則,對照中央氣象局地震分類級,補強後可由目前強震(五級﹚提升至烈震(六級﹚,藉由對地震抵抗力之提高,減少地震發生時橋梁之損害,並建構完成臺灣完整且高效率的救災緊急道路系統,達到減少損害、避免傷亡的目標,提供二十一世紀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所需之高安全性基礎交通建設。


聯絡單位:
工務組組長:王淑寶                    電話:02-2909-6141#2201
工務組科長:陳明春                    電話:02-2909-6141#2211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5&p=4067
列印時間:113-6-17 上午 02:17:36
上架日期 102-01-18
資料維護單位: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0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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