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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媒體報導本局國道1號林口A北向交流道路面使用瀝青刨除料(二次回收料)致路面抗滑不足一事,本局鋪面整修皆依本局規定使用新拌瀝青混凝土,並未使用回收料,鋪面抗滑亦符合要求,呼籲用路人於高速公路行車時應保持安全距離,以避免追撞。
高速公路局現行規定尚未核准使用回收料(刨除料),鋪面整修皆使用新拌瀝青混凝土進行路面鋪設。
至於114年8月18日現場測試僅為車輛簡易時速模擬測試,測試車輛型式、規格、載重配置未達正式檢測、校正標準,另檢測人員未接受專業培訓等控管規定,在未符合專業測試標準下模擬測試判定結果並不具代表性。本局於114年8月23日參照(ASTM E274規範)及高速公路局檢測抗滑值養護參考指標(SN值需高於30)規定下進行拖式鎖輪防滑儀進行抗滑值(SN)測試,測試結果SN=42.1(>30),符合高速公路抗滑要求。
車輛在一定速度下行駛的過程,自駕駛人發現危險,做出煞車反應用力踩下車輛煞車踏板,輪胎開始產生煞停作用(抓地)力至車輛靜止之間仍存在一定時間與煞車距離。煞車距離分為反應時間與制動時間,以時速40公里/小時為例,反應距離+煞車距離至少大於16公尺以上,車速越高所需煞車距離會呈倍數增加,煞車距離與車速、路況、輪胎性能和駕駛人與車輛狀態有關。
高公局呼籲車輛行駛於高速公路道路上或匝道、交流道出入口時,應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避免因突發事件造成煞車反應不及追撞事件。另高速公路局為維持高速公路主線服務水準,於匝道處設置匝道儀控號誌,請用路人遵循號誌行駛並減速慢行。
聯絡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分局
分局長:吳文益 電話:(02)27936555#2001
內湖工務段段長:何智能 電話:(02)27914182#3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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