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適當拉大車距 反應才有距離
 
檔案下載
 
依據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簡稱中分局)統計,114年高速公路中部路段,因為與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發生之事故計3,486件,約佔事故肇因之29%。中分局表示「適當拉大車距,反應才有距離」不能只是一句口號,更應落實成為國道行車安全的重要關鍵。

高公局中分局提醒,在國道上行車,許多追撞事故的發生,僅在電光石火之間。各類研究指出,當前方車輛緊急煞車時,正常駕駛人之反應時間大約需0.75至1.6秒,若以時速100公里行駛,反應距離即達21至45公尺,若再加上車輛煞停所需物理距離,緊貼前車幾乎等同於將生命安全交給運氣。

高公局中分局說明,安全距離計算方式,建議小車以當下時速÷2,大車以當下時速-20之方式計算,換算單位為公尺。例如小車時速100公里時,安全距離為50公尺(100÷2),大車時速90公里時,安全距離為70公尺(90-20)。另外也可以利用秒距法計算,當通過固定物件時,小車與前方車輛保持2秒距離,大車與前方車輛保持3秒距離。但是需特別留意,如遇到天候不佳的狀況(例如下雨或濃霧),安全距離需再加倍。

高公局中分局再次呼籲,國道行車時,請記得保持適當安全距離,留一點空間給別人,就是留一份安全給自己。此外,春季將近,遇到下雨或濃霧之機會提高,與前車的安全距離更要配合天候狀況調整,才能預防事故發生。保持適當的車距不僅能預防事故,當車輛間具有足夠緩衝空間時,還能減少突發性重踩煞車引發之連鎖反應,進而讓整體車流更加安全與順暢。

聯絡單位: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副分局長:黃俊豪電話,(04)2252-9181#2003
交管科長:吳淵展電話,(04)2252-9181#2101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5&p=42842
列印時間:115-2-25 上午 02:00:13
上架日期 115-02-24
資料維護單位: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5-02-24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