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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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補強工程範圍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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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採分階段執行策略,循序推動。
1期工程計畫,奉行政院93130日核定同意辦理,優先辦理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員林
至高雄路段耐震補強工程(但不含員高段拓寬工程本體)。

2期工程計畫,經綜合考量國道各路段橋梁結構耐震能力及震損社會成本,據以排定橋梁耐震
補強之優先順序,亦奉行政院
991126日核定,於100-103年持續辦理。主要進行國道3號汐
止系統至竹南路段(第
1優先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共計273座,於105 6月全部完成。

國道照片
本局在完成「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第2期工程(第1優先路段)」施工後,為使國道所有
橋梁都能符合最新橋梁耐震規範標準,達到國家整體防災永續發展目標,仍持續針對國道路段
尚未符合最新耐震要求約
1,169座橋梁,做全面性的詳細評估與補強。範圍涵蓋如下表:

 
工作範圍 說明
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                 2期工程
 (23優先路段)
  • 國道3號南港聯絡線、基隆汐止段、新化九如段(不含已於第M35標先行辦理橋梁)
  • 國道3甲台北聯絡線
  • 國道5號南港石碇段(不含石碇高架橋P5及彭山一號高架橋PW2PW3所屬振動單元
  • 國道8號全線
  • 國道10號線(不含已於第M35標及M36標先行辦理橋梁)
國工局建議通案辦理之路段
  • 國道3號竹南草屯段、東西快漢寶草屯線(中興系統交流道4座橋)、草屯斗六段、雲林嘉義段、白河新化段、台南環線(新化系統交流道10座橋
  • 國道4號全線(不含神岡高架橋A1~P5所屬振動單元
  • 國道5號石碇頭城段
受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2010年公布新增第1類活動斷層影響路段
  • 國道186k+781~94k+947(新竹縣新埔鎮~新竹市東區)144k+149~231k+098(苗栗縣三義鄉~雲林縣西螺鎮)249k+471~250k+321(嘉義縣大林鎮)343k+445~367k+752(高雄市岡山區~三民區)
  • 國道3188k+699~203k+244(彰濱快官段)
  • 國道6號全線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3534&p=20172
列印時間:113-3-29 下午 02:02:05
上架日期 109-11-06
資料維護單位:規劃組結構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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