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簡介 
國道5號北起南港系統交流道與國道三號相接,並設有石碇、坪林(坪林交控中心)、頭城、宜蘭、羅東、蘇澳等交流道,全長約54公里,雪山隧道則位於坪林頭城間長達12.9公里, 於95年6月16日通車(第一階段開放小型車通行,第二階段自96年11月15日起開放大客車通行)。
1.隧道結構
雪山隧道採雙孔雙向設計,比較歐洲過去曾發生重大火災之隧道如St. Gotthard、Mont Blanc、 Fréjus等多屬單孔雙向隧道,雪山隧道在安全上已排除車輛對撞之可能性,各項基本結構設施數據如下表:
 
	
		
			| 項目 | 
			說明 | 
		
		
			| 設計速率  | 
			90km/hr | 
		
		
			| 速限  | 
			
			 (106年1月25日起適用) 
			南港系統交流道至坪林速限為80km/hr 
			坪林至蘇澳交流道速限為90km/hr 
			 | 
		
		
			| 車道數  | 
			雙向共四車道(單向二車道)。 | 
		
		
			| 車道寬  | 
			3.5m | 
		
		
			| 淨高  | 
			4.6m | 
		
		
			| 坡度  | 
			1.255%,由北(台北)往南(宜蘭)下坡。 | 
		
		
			| 人行聯絡隧道  | 
			每350m一處,共28處。 | 
		
		
			| 車行聯絡隧道 | 
			 每1400m一處,共8處。 | 
		
		
			| 緊急停車彎  | 
			配合車行連絡隧道設置,每1400m一處,雙向共16處 | 
		
		
			| 導坑  | 
			設於二主線中間下方,提供救援車輛進入,內徑4.8m,與所有人行、車行聯絡隧道以樓梯相連接。 | 
		
		
			| 通風豎井  | 
			共3組,每組各一進氣一排氣。 | 
		
	
 
其中人行及車行聯絡隧道係提供緊急狀況時,用路人可直接推門進入待援(聯絡隧道具氣密及正壓,可防止主線空氣進入),並可依指示進入對向車道或導坑。
2.機電設施
機電設施主要包括隧道供電、照明、通風、火警偵測及消防設施,佈設狀況如下表:
 
	
		
			| 項目 | 
			說明 | 
		
		
			| 供電系統  | 
			坪林端設161KV高壓變電站,頭城端設69KV高壓變電站。 | 
		
		
			緊急發電 
			  | 
			二端變電站設柴油發電機,可持續供電24小時。 | 
		
		
			| 不斷電系統(UPS)  | 
			二端變電站及行控中心設UPS,可供電15分鐘。 | 
		
		
			| 照明 | 
			
			  1.依位置分「進口區」、「境界區」、「漸變區」、「內部區」及「出口區」設置不同燈具,一般狀況下,依洞外輝度計分七階段控制照明;緊急狀況下尚有車行方向左側人行步道(離地50cm,間隔50m)之緊急照明。 
			2.其他非主線區域(聯絡隧道、機房、設備室等)亦另有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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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警偵測系統 | 
			 分「線性差動式熱輻射偵測系統」及「線性電纜式溫度偵測系統」二種,火警發生時自動連動隧道通風系統、交控系統、監視器、緊急照明。 | 
		
		
			| 消防栓箱 | 
			車行方向右側每50m設置一處,內置手提式滅火器乙具,40mm出水口一具(含30m水帶一條),可供緊急救援人員及用路人做初期滅火使用,另設有65mm出水口一具,供消防隊使用。 | 
		
		
			| 緊急避難方向指示燈 | 
			車行方向左側每50m設置一處,人行及車行聯絡隧道口亦設有避難指示燈。 | 
		
		
			| 通風系統 | 
			
			  1.雪山隧道共設三組通風豎井,採加強縱流式通風系統,包括三組通風換氣站與三組通風中繼站並裝有36台軸流式主風機,主線裝有112台噴流風機。 
			2.主線風機順車行方向採單向送風,火警時火災上游250m至下游500m間風機不啟動,以免破壞煙層,其他區域則順行車方向將煙透過豎井及洞口排出,理論上濃煙應不致向火災點上游蔓延,下游車輛則應儘速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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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偵測系統 | 
			空氣品質偵測器及能見度偵測器均與風機連動,自動啟動風機將污濁空氣排出。 | 
		
	
 
3.交控設施
交控系統分為「資料收集」、「資訊顯示」、「行控中心」三大部分,佈設狀況如下表:
 
	
		
			| 系統名稱  | 
			設施  | 
			說明 | 
		
		
			| 資料收集 | 
			車輛偵測器(VD) | 
			
			 1.主線每350m一處,回傳交通狀況。 
			2.另於緊急停車彎設置,如有車輛使用緊急停車彎,將立即通報行控中心,請相關單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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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閉路電視攝影機(CCTV) | 
			
			 1.主線每175m設置一處。 
			2.另於隧道洞口、聯絡隧道、機房均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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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緊急電話(ET) | 
			每175m設置一處。 | 
		
		
			| 資訊顯示及提供 | 
			資訊可變標誌(CMS) | 
			
			 1.隧道內主線設於緊急停車彎處,每1400m一處,雙向共16處,用以提供用路人道路狀況資訊。 
			2.隧道入口處亦設有資訊可變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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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車道管制號誌(LCS) | 
			每350m設置一組,設於車道上方,綠色箭頭「↓」表示可通行,如隧道內有狀況需封閉車道時,將顯示紅色「×」,表示該車道封閉。 | 
		
		
			|   | 
			速限可變標誌(CSLS) | 
			每350m設置一處,目前速限訂為90km/hr,將依交通狀況視需要降低速限。 | 
		
		
			|   | 
			FM廣播 | 
			隧道內將透過FM所有頻道播放隧道行車安全、路況及緊急應變事項。用路人只要打開收音機FM頻道均接收該廣播,緊急狀況時行控中心人員將插播路況資訊,提供用路人配合辦理事項(如熄火、在車上等待、棄車逃生等)。 | 
		
		
			|   | 
			號角喇叭 | 
			每50m設一處,特殊狀況時,行控中心亦可透過號角喇叭廣播用路人配合事項。 | 
		
		
			| 交控中心 | 
			中央電腦 | 
			 將資料收集所得資訊加以處理、自動產生反應計畫,經由操作人員下達之指令執行各項措施。 | 
		
		
			|   | 
			圖誌顯示系統 | 
			 顯示路況畫面及相關資訊,事故發生時自動鎖定事故點監視器畫面。 | 
		
		
			|   | 
			通信系統 | 
			
			 1.有線電話:包括緊急電話及市內電話之通訊,提供中心人員與隧道內及其他救援單位之通訊。 
			2.無線電:設有專用無線電系統,供工務、警察及消防等單位使用。 
			3.行動電話:各家行動通信業者均設有基地台,透過漏波電纜,隧道內可使用行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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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執法設備
隧道內密集設置自動科技執法設備,針對「違規變換車道」、「超速」、「低於最低速限」及「惡意逼車」加強取締,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隧道違規可連續舉發,確保駕駛人都能依規定行駛,避免駕駛人投機心理及因違規造成之潛在危險因素,降低事件發生之機率。
5.其他
隧道內除上述各項設施外,並已提昇防火門耐火時效及溫度,另增設隧道二端管制站(管制及驅離違規進入車輛)及隧道雙向入口前設置柵欄(事故發生時,阻止車輛再進入)。
6.雪山隧道設施一覽圖

 
7.隧道剖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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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聯絡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