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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徵才-約聘技術員1名(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代理)

一、需用職稱:約聘技術員1名(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代理)
二、所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三、工作項目:辦理高速公路相關養護管理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點: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工務科(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
五、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個人履歷表(須有自傳)、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畢業證書影本及中文譯本,並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於112年10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1467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張小姐收,並註明「應徵工務科約聘技術員」,聯絡電話02-27936555轉2602。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本職缺。
(四)約聘期限至民國113年8月1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前1日止。
(五)月酬標準: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

上架日期    :112-09-18
資料維護單位  :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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