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自衛消防人員均經專業訓練,可切實執行救援任務
有關報載質疑雪山隧道自衛消防編組人員之專業是否可擔負救援任務,高速公路局說明如下:
雪山隧道自衛消防編組目前雖委託民間廠商招募進用,惟在正式進駐前,均須施予職前專業訓練,進駐後亦定期實施複訓,訓練內容包括:
一、 職前訓練84小時:
(一) 道路安全及救援路線課程14小時:由公警九隊、坪林行控中心及頭城工務段主管講授。
(二) 消防相關訓練及實作38小時:由宜蘭特種消防分隊小隊長、毒物防護隊講師講授及指導實作演練。
(三) 醫療救護訓練16小時:由台安醫院及宜蘭聖母醫院醫師講授及指導實作演練。
(四) 交通維持實作16小時:由坪林行控中心工程師講授及指導實作演練。
二、 平日經常性訓練:由坪林行中心控巡查人員督導消防衣著裝及交維訓練。
三、 每月訓練:消防水帶使用訓練。
四、 每季訓練:包括配合雪山隧道每季例行性演練,另每季體能測驗1次。
雪山隧道自衛消防編組係以執行災害發生初期之交通管制、初期滅火、簡易救護及疏導用路人等工作,因此所受訓練課程,固然無法比照正式消防隊,惟應足以擔負其任務所需。且洞口兩端已設置有正式消防隊,可在最短時間反應及趕赴現場,執行更進一步之救援,而自衛消防編組則可協助後續之滅火及救護工作。
雪山隧道自95年6月通車以來,總計發生6次車輛冒煙或火燒車事件,均由自衛消防編組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完成滅火及人員救助工作,控制事故而未使災害擴大,顯見自衛消防編組確已達到成立的目標。
雪山隧道自衛消防編組係依據行政院核定「以擴大地區消防隊防救災能量,並搭配公路單位所設置之自衛消防編組方式,辦理長隧道防救災工作」之原則,由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成立,受限於組織編制之限制,目前僅能以發包委外方式辦理,未來本局仍會依其功能及需求,持續檢討辦理及人員進用方式。
上架日期 :99-07-30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9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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