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火災應變救援作業程序完整、有效
為因應雪山隧道內可能發生火災之救援工作,高速公路局已訂定有救援標準作業程序,此一程序完整涵蓋事故發現至善後復原各個步驟,並依照事件演變及規模大小,區分為初期應變及救援展開兩個階段。
初期應變階段由因應初期災害救援需求而常設的救援單位,在最短時間內投入救援,立即能控制災害,避免災害擴大,包括第一層級的頭城工務段、坪林行控中心(含自衛消防編組、事故處理小組)等單位,此時並同步通知第二層級之公警局及兩端消防隊投入救援。
當初期應變救援投入後仍無法防止災害擴大,即進入救援展開階段,除前述初期應變階段的單位仍繼續執行救援並增加投入人力外,立即通報各個事先規劃支援救災之鄰近地區工務、警政、消防、醫療、拖救等相關單位,此係第三層級之救援單位,投入並合作執行救援工作,直到所有救援及善後復原工作全部完成。
不論是自衛消防編組或正式消防隊等救援能量規劃、人員訓練計畫、指揮體系及救援標準作業程序等,均納入雪山隧道之防救災應變計畫中,並經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審查通過,行政院核定,之後並於防救災演練中實地操演,讓所有參與救援單位熟習救援工作,而在歷次隧道火燒車事故中,依此標準作業程序進行救援工作,均能在初期應變的最短時間內完成滅火及人員救助,顯見此救援作業程序確實而有效。
上架日期 :99-07-30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9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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