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避免國道自撞死亡事故,行車請繫安全帶且勿超速

高速公路局統計110年1-6月國道發生14件自撞死亡事故,造成14人死亡,16人受傷,相較109年同期增加5件、死亡增加4人,受傷增加8人。另高公局分析109年1月至110年6月共30件國道自撞死亡事故,占所有死亡事故36%,造成35人死亡,30人受傷;主要肇事車種為自小客車(22件,占73%),多數發生在深夜22~6時(17件,占57%),且肇因主要為超速及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各有8件,各占27%)。值得注意的是,未繫安全帶者占自撞死亡人數60%,顯示自撞事故發生時,駕駛或乘客往往因未繫安全帶而易造成死亡。
高公局呼籲國道用路人行車時,駕駛跟乘客請務必繫上安全帶及避免超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未繫安全帶者處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另於國道超速者,則依同條例第33條及第43條規定,視情節輕重處新臺幣3,000~24,000元不等罰鍰,嚴重超速者更將當場禁止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甚至吊銷駕照,故請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
鑒於目前國內疫情進入三級警戒微解封階段,預期國道交通量將隨之增加。高公局呼籲用路人上車務必繫妥安全帶,行駛國道應注意車前動態,切勿疲勞駕駛;尤其於深夜或清晨時段,勿因車輛較少而超速或任意變換車道。高公局祝大家行車平安。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交通管理組組長:卓明君     
交通管理組科長:徐福聲            電話:02-29096141#2311

上架日期    :110-07-13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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