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111年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要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111年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要點
中華民國 111 年3 月 23 日
北秘字第 1112060218 號函訂定
壹、 依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11 年3 月18 日秘字第1112460320號函頒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訂定。
貳、 目標
一、便捷服務遞送,確保效能與公平並重,發展適性的正確服務。
二、擴大社會參與,重視服務對象意見回饋,提供有感的優質服務。
三、開放政府治理,建立透明互信的合作環境,帶動創新的加值服務。
參、 推動期程:配合高公局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推動,以年度為執行期程持續推動,但得 視整體計畫執行情形,隨時滾動檢討與修正。
肆、 實施對象:本分局各單位(5段〔含服務區〕、2交通控制中心)。
伍、策略與方法:
如附檔
陸、實施步驟
本計畫由本分局各相關單位據以執行,執行要點將主動公開於本分局網站及服務場所。
柒、績效評核
一、高公局針對局內各相關單位暨所屬各機關執行本計畫成果績效優良單位,將遴選提報參加年度「交通部服務獎」評獎;參獎之局內相關單位或所屬各機關,得視其參獎績效,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並得依據「交通部及所屬機關(構)員工激勵與表揚要點」規定,於該局年度激勵措施分配經費額度內核發獎金或禮品(券)。
二、為落實服務績效評估,高公局及所屬各機關應成立提升服務品質工作小組,加強對平時服務品質之測試及查核,針對缺失,隨時輔導改進,並保存完整紀錄備查。
三、計畫執行期間,本分局適時成立提升服務品質工作小組,除配合局高公局至分局內各單位實地查證外,亦將至實地了解本計畫推動及執行情形。
四、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規定。
上架日期 :111-04-26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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