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布欄

主旨
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104-105年度「補繳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通知單」經雙掛號附送達證書郵寄,無法送達(共計
公告時間
108-06-12~108-07-12
公告文號
北業1084062935
摘要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公告事項:公示送達名冊所列235位送達對象為應送達處所不明,致旨述文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並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各車主速至高速公路局及各區養護工程分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及繳款。另有關前述通行費
張貼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業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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