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布欄

主旨
公告「國道1號(原台灣區南北高速公路)第二期工程苗栗至大安溪段工程(頭屋路段)」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1
公告時間
109-10-06~109-11-05
公告文號
路1091760902
摘要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及內政部訂頒「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規定。公告事項:為辦理「國道1號(原台灣區南北高速公路)第二期工程苗栗至大安溪段工程(頭屋路段)」用地取得需
張貼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路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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