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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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1號甲線計畫
 
 
國道1號甲線計畫 


一、計畫緣起:

因應經濟及航空客貨運之快速成長,以及未來桃園航空城將帶來巨量之就業及居住人口,都將加重本區域之聯外交通負擔。然目前桃園國際機場、貨運園區及自由貿易港區之對外聯繫道路主要依賴國道2號、台4線及市道108線,各級道路由於可改善程度有限、需求又不斷增加,導致交通服務水準日趨惡化。因此,桃園機場北側亟需建立一高快速道路,將國道1號及台61線快速公路相銜接建構更完備之區域路網,創造桃園航空城及其周邊地區成為高發展潛力地區。

 

二、計畫目標:

1.建構完整的高快速運輸路網,提供桃園國際機場、大桃園地區快速便捷的公路服務,創造桃園航空城為具有高發展潛力的地區。

2.因應桃園國際機場未來拓建第三跑道及第三航廈後衍生旅運需求,提供新高快速公路路廊,分擔國道2號車流,提高區域高快速公路服務水準。 

3.提供桃園地區之橫向高快速道路服務,紓解台4線壅塞情形。 
 

三、計畫內容:

本計畫路線自桃園市大園區竹圍漁港附近省道台61線起,通過桃園國際機場北側,於龜山區大坑附近(國1里程47.1k處)銜接國道1號平面路段,提供聯絡桃園國際機場與國道1號北向之轉向服務,沿線設置台61系統交流道(含台15匝道)、桃5交流道及機場聯絡道、桃3交流道、國1系統交流道等4處交流道,全長約10.95公里,其中隧道段1.64公里、橋梁段8.43公里及路堤(塹)段約0.88公里。 路線示意圖.JPG(另開啟新視窗)
國1甲新建工程示意圖.jpg

 

四、計畫總經費:約新臺幣683.64億元。
 

五、計畫期程:工期44個月。
 
六、辦理情形:

1.103.11.14 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報告。

2.105.6.29 環境影響說明書經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委員會第299次會議決議:「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3.106.3.1至107.9.4,環保署召開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及延續會議,決議修正確認本計畫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指引表之環境評估項目及內容,並於107.10.3函送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會議紀錄。

4.110.2.8「國道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經報交通部核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

5.110.3.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將「國道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退回交通部,請開發單位補充、修正後再送該署審查。本局完成修正報告書陳報交通部於110.6.4核轉環保署續審。

6.110.9.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國道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專案小組初審會議。

7.110.12.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國道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延續會議。

8.111.5.13 本局參照初審會議討論內容進行檢討,另提出縮減開發規模(僅興建台61線至國道1號路段)之「國道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函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續審。

9.111.6.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國道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結論略以:建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10.111.8.24行政院環保署於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426次會議審議結論為「通過環評審查」。

11.111.12.8 行政院核復建設計畫原則同意。

12.112.7.27~7.29辦理興辦事業計畫第1場公聽會。

13.112.9.11、13及16辦理興辦事業計畫第2場公聽會。

14.113.1.2 交通部同意興辦事業計畫。

 


 

環評書初稿、專案小組會議資料詳環境部環評書件查詢系統(另開新視窗)
 

 
新聞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95&p=8951
列印時間:113-4-20 上午 11:35:47
上架日期 107-02-12
資料維護單位:規劃組設計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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