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說明
為鼓勵民眾利用網頁或其他管道查詢使用高速公路通行費,查詢通行費繳付情形,如發現異常,經查證如有事實足以證明,民眾確有多支出通行費損失之情事,並可歸責於電子收費營運單位所致者,除多扣款部分加倍奉還外,並給予獎勵金。
本計畫執行期間原為103年1月30日至12月31日,為鼓勵民眾持續參與監督,自104年1月1日起持續辦理。
詳細計畫內容點按《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查看。
操作說明
用路人可透過「我要舉報問題」依頁面上的指示輸入各項資訊反映事件,最後按下確認送出後即完成舉報流程,用路人日後可依該筆事件編號及車號進行處理結果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