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應立法院提案決議事項,為避免修改系統影響計程收費上線時程,將採兩階段方式(計程收費實施前6個月、計程收費6個月後),針對不同繳費方式者實施通行費優惠。
二、 高公局規劃於進入計程收費時,針對不同繳費方式用路人給予通行費優惠。分類如下:
(一) 申裝eTag者且足額扣款:通行費9折優惠
(二) 申辦預約登記服務者且足額扣款:通行費維持原價
(三) 未申裝eTag亦未申辦預約登記者:通行費維持原價
三、 另於計程收費實施後6個月,針對不同繳費方式用路人,高公局規劃「於車輛行駛國道(行經收費區位)後次日起5天內(D+5),eTag用戶餘額足夠完成扣款或非eTag用路人完成自動繳費,將有通行費9折優惠。
(一) 申裝eTag者,於車輛行駛國道(行經收費區位)後次日起第5天,電子收費系統將自動自用路人帳戶扣款,帳戶餘額足夠者通行費9折,不足者原價。
(二) 申辦預約登記服務者,通行費維持原價。
(三) 未申裝eTag亦未申辦預約登記者,於車輛行駛國道(行經收費區位)後次日起5日內自行完成繳費者,通行費9折。若超過5日未繳費,則維持通行費原價。
四、 有關申辦預約登記服務者通行費維持原價,主要原因說明如下:
(一) 預約服務登記係採影像收費方式,提供預儲帳戶及銀行或信用卡帳戶連結自動轉帳,服務成本較高,故通行費與eTag用路人優惠不同。
(二) 目前eTag為免費提供,若用路人要有較高通行費優惠,可申請eTag;此外非eTag用路人在一定期限內繳費亦享有9折優惠,用路人可審酌採用。
(三) 考量少數使用量低或尚未申辦的用路人,給予折扣鼓勵其通行後儘速自動繳費。又此繳費行為,未申裝eTag且未申辦預約登記用路人必須每次通行高速公路後主動前往指定服務據點繳費,此類用路人雖享有9折優惠,但須自行審酌使用上之便利性。
(四) 綜上所述,目前eTag係為免費取得,政府鼓勵用路人申辦,不願申辦eTag者,可於5日內自行繳費,亦享有通行費9折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