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政策說明

 

欠費查詢及催繳通知

欠費查詢、催繳通知及繳費方式

一、計程收費階段,用路人可利用超商多媒體事務機、遠通公司客服電話(02-77161998)、遠通公司網站、下載ETC App軟體等查詢應繳通行費。

二、有關通行費催繳通知及繳費方式,說明如下:

(一)自動繳費期:用路人於接獲平信催繳通知前,可利用超商多媒體事務機、遠傳電信、郵局、美廉社等繳交通行費,並依各繳費通路規定支付手續費;遠通服務中心(不含申辦中心)或利用遠通公司網站、進線遠通客服中心(02-77161998)或ETC App以信用卡刷卡繳費,24小時提供服務且免收手續費。

(二)平信通知繳費期:逾自動繳費期後,會先以平信通知繳納通行費,用路人可至說明(一)地點繳交通行費,手續費之規定同說明(一)。(用路人亦可申辦平信通知改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辦管道包括:遠通服務中心、遠通網站、ETC App、遠通客服中心02-77161998)。

(三)雙掛號通知補繳期:逾平信通知繳費期仍未繳費者,將再以「雙掛號」寄發催繳通知,此時用路人繳費時需加收作業處理費50元(內含雙掛號郵資)。用路人可持單至說明(一)地點繳交通行費免收取手續費,如未持單則須依各繳費通路規定支付手續費。

(四)逾期欠費轉違規舉發:用路人逾雙掛號通知補繳期始繳費或未繳費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按每筆(日)通行欠費各處罰鍰300元,另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部分,仍應依規定補(追)繳。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