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國道服務區

駕駛人休息室專區

 

湖口服務區駕駛人休息室

發布日期:107-02-12 推到FB

 

駕駛人休息室使用規定
 
一、 本局為防止疲勞駕駛,減少車禍發生,確保行車安全,特於國道沿路適當區位之服務區設置供駕駛人休憩之相關服務設施。
二、 駕駛人休息室採「駕駛執照登記使用」,1證1人(須為持證者本人)、「免付費」、「半開放空間」、「24小時管理」方式,提供躺椅及淋浴間予駕駛人作短暫休憩2小時服務。
三、 於休息室適當位置張貼「駕駛人休息室使用規定」及逃生路線圖,並於服務區適當位置標示「駕駛人休息室」位置。
四、 本服務區駕駛人休息室使用注意事項如下:
(一) 駕駛人入內休息時,請隨時維持休息室及淋浴間整齊清潔。
(二)駕駛人使用淋浴室時,因淋浴室間數有限,為能服務更多駕駛人,男性每人限時20分鐘,女性每人限時30分鐘,時間到將敲門提醒;另本淋浴室係提供臨時沖澡,請勿於淋浴室內清洗衣物,影響他人權益。
(三)駕駛人休息時,請勿將房間上鎖,或男女混雜一室,以維社會善良風俗。
(四)禁止駕駛人攜帶危險物品入內,嚴禁在休息室內吸菸、飲酒、吃檳榔、聚餐、賭博或有其他違法不當之行為。
(五)婉拒患有傳染或重大疾病者進入休息室休息,以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及避免其他駕駛人遭受感染。
(六)請駕駛人愛惜使用公物,離開時不得攜出,做個守紀律的現代化公民。
(七)   駕駛人離開休息室時,請記得帶走自身攜帶物品。
(八)請愛惜公共設施,損毀者須照價賠償;消耗品請酌量使用,不得攜出,並請節約用水,愛惜地球資源。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Northern Region Branch Office, Freeway Bureau, MOTC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3-03-19
本頁點閱瀏覽次數:1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