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導】「公務人員退休所得重審後實發金額試算器」-銓敘部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於114年12月28日修正生效,銓敘部依法完成退休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及每月退休所得重審作業,為協助退休人員了解退休金實發金額之計算,該部已於其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cs.gov.tw)/熱門推薦/公務人員退休金試算器/項下建置「公務人員退休所得重審後實發金額試算器」(https://iocs.mocs.gov
.tw/medmvc/CAL90K0000),供退休人員參考運用。
資料維護單位 :第二新建工程分局技術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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