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分局

耐震補強工程

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段3-1) 第M18A標-國1銅鑼大雅段暨大安溪橋


 (一)計畫緣起
1. 民國105年2月6日發生規模6.6美濃地震及107年2月6日規模6.4花蓮地震,兩起地震均造成嚴重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及橋梁崩塌損害。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統計資料,近年台灣地震次數與頻率皆有增加的趨勢。
2. 災害發生時,橋梁為維生線不可或缺之一環,橋梁中斷將影響影響搶救災害及復健工作之進行。高速公路為台灣地區南北交通大動脈,並連結各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形成最重要之交通運輸網路,在國家整體防災計畫中,扮演最重要之防災運輸生命線,災變時將擔負維生線之功能,成為輸送救災物資、傷患與災民之交通主動脈。
3. 隨著耐震概念的演進、耐震規範的更替,為期減少震害、避免傷亡,依據新版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重新檢核及評估高速公路之既有橋梁,對於不符合最新耐震設計規範之橋梁進行耐震補強,期能於日後大地震發生時,降低損害、維持通行,擔負整體防災計畫運輸維生功能重任。賡續於110年4月30日啟動辦理「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段3-1、區段3-2)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之技術服務招標作業程序。


 (二)計畫效益
1. 在資源有限與成本效益考量下,以經濟合理費用使得國道橋梁達到耐震安全的標準,並提昇國道橋梁耐震能力,期能於日後大地震時減少損失及避免傷亡。
2. 建構完整且高效率的地震救災緊急道路系統,災變時擔負運輸生命線之功能,成為輸送救災物資、傷患與災民之交通主動脈。提供二十一世紀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所需之高安全性基礎交通建設。
3. 透過「中度不壞、設計可修、大震不倒」的耐震設計理念,達成國家整體防災計畫之永續發展總目標。


(三)計畫內容
1.第M18A 標工程範圍為國道1號144K+167至173K+159(不包含前期已補強範圍),其中包含溝渠橋144167~溝渠橋146904、哆囉固溪橋(景山溪)、大安溪橋、溝渠橋166471、溝渠橋173159等跨河橋梁與一般穿越橋及跨越橋,共計37座橋梁。橋址分別座落於苗栗縣銅鑼鄉、三義鄉及臺中市后里區、神岡區、大雅區
2. 第M18A 標計畫概述如下說明。
(1) 上構防落補強:
主要為增設混凝土止震塊或鋼板止震裝置等防落橋設施,辦理混凝土支承墊修補。
(2) 橋墩混凝土包覆補強:
大安溪橋P27橋墩之墩柱採RC 包覆施工。
(3) 大安溪橋橋墩採先建後拆托底工法:
橋墩採先建後拆方式,新建橋墩完成後,再拆除既有橋墩,完成橋墩改建施工。汛期需配合築堤改水,清除橋墩四周障礙物,並淨高不足處則需局部降挖方辦理施工。橋墩完成改建後,如工程司指示辦理下游潛堰固床工局部敲除整改時,原則依注意事項(三十二)規定辦理之。
(4) 盤式支承油漆塗裝:
跨越橋160098(東西向)A2橋台盤式支承銹蝕,進行鋼構除銹塗裝作業。
(5) 排樁護坦工法:
大安溪橋P27橋墩之既有基礎採排樁護坦工法,先於既有基礎周圍施作排樁,再施作RC 板覆蓋既有基礎。
(6) 其他配合工程:
包括施工便道、施工構台(便橋)、施工架、地上物復舊、水工構造物復舊、管線遷移、施工照相攝(錄)影及其他各項附屬設施。
 

(四)建設經費及建設期程
計畫總經費30.1243億元,期程至116年7月,共1730日曆天。

(五)執行情形
本工程開工、竣工日期及進度(截至114年2月28日止)說明如下: 113年11月05日開工,預定進度為0.44%,實際進度3.34%,進度超前2.90%,預定於118年7月31日竣工。 

(六)施工照片:

施工照片-1施工照片-2
上架日期    :114-01-08
資料維護單位  :第二新建工程分局技術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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