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台南路段)第M37G標-於112年4月18日竣工
(一)計畫緣起:
1.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為防範於未然,隨即推動「國道高速公路(通車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計畫」,以最新規範重新檢核及評估國道高速公路之新舊橋梁結構物,對於不符合規範之橋梁進行耐震補強,期能於日後大地震發生時將損害減少至最低程度,並成功擔負起大地震後緊急救災之生命線道路重任。
於完成「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第2期工程(第1優先路段)」施工後,檢討後續路段國道橋梁耐震標準,針對第2期工程第2、3優先路段橋梁、國道新建工程局建議通案辦理檢討路段橋梁,以及受經濟部地調所2010年公布新增第1類活動斷層影響的橋梁,整體檢討後續路段的最適補強策略,賡續辦理「國道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綜合考量後續路段橋梁結構之耐震能力「耐震指標」及震損之社會成本「交通衝擊指標」,據以辦理本工程。
2.建設計畫經行政院104年11月6日院臺交字第1040059110號函指示,依照國家發展委員會審議結論同意辦理。
(二)計畫效益:
國道高速公路耐震能力之全面提昇,並以風險管理的理念達到安全與經濟的雙贏。本計畫預定達成之四大目標如下:。
1.於日後大地震侵襲時,達到減少損害、避免傷亡的主要目標。
2.結合中山高及國2拓寬之耐震補強,建構臺灣西部高效率的地震救災緊急道路系統。
3.提供21世紀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所需之高安全性基礎交通建設。
4.透過「中度地震不壞、設計地震可修、最大考量地震不倒」耐震理念,達成國家整體防災之永續發展總目標。
(三)計畫內容:
工程範圍包含國道8號台南系統交流道(6K+500)、國道3號新化系統交流道(346k+000)及國道3號(328k+389~330k+737)所有橋梁,合計共22座橋梁。補強內容包含橋墩基礎補強、墩柱混凝土包覆或鋼鈑包覆補強、橋墩帽梁補強、增設混凝土止震塊或鋼板止震裝置、端隔版補強、增設防震拉條等。
(四)建設經費及建設期程:
總經費12.0億元,契約工期1,470日曆天。
(五)執行情形:
本工程於107年12月11日開工,截至112年2月26日止,工程預定進度為98.27%,實際進度99.98%,進度超前1.71%,預定於112年4月18日中午12時竣工。
(六)施工照片:(112年2月份)

上架日期 :108-04-17
資料維護單位 :第二新建工程分局技術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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