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申請調閱錄影監視影像注意事項及必要條件
一、民眾如有需要自行申請,准予申請之要件如下:
1、警察機關之報案證明。
2、申請人必須當事人本人。
3、距現在日期15日內。
二、請備妥以下證件,逕行寄到701台南市裕農路991號,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交通管理科收。
1、警察機關之報案證明。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申請書1份(附件一),申請書需註明申請地點(ex.國1北上300K+380),申請地點請申請人自行上網瀏覽(高速公路局網站_國道即時路況_交通資訊_即時影像_選擇國道及起迄端)。
三、申請費用。
1、親自到本分局領取,1片光碟片費用100元。
2、需本分局郵寄光碟片,請申請人於收到本分局函文後臨櫃(請勿使用網路或ATM轉帳)匯款至臺灣銀行台南分行,戶名: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帳號:009036070648。確定匯款入帳後始得郵寄。
2.1、手續費50元。
2.2、雙掛號郵資費59元。(ex.郵寄1片光碟費用100+50+59=209)
上架日期 :101-09-19
資料提供單位 :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機料及保養場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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