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1年9月 September. 2012

入侵紅火蟻-國道營建基地防治實例(下))

國工局工務組李文瑞/撰稿圖片提供

四、防治成效與後續追蹤監測情形
(一) 防治展開時間:
1.本計畫自高公局移交國工局接續防治作業確認後,於99年1月15日首先針對位於桃園交流道之植栽移植標展開防治施藥。
2.俟各土木標陸續開工後,本局一區處於99年1月19日即召開入侵紅火蟻相關作業協調會,於99年2月2日起進行本計畫全線共同防治施藥作業。
(二) 已防治面積佔發生面積比率:
為達有效防治目的,防治範圍不侷限於蟻丘與發現餌管之位置,採路權內之管制區全面防治,防治比率為100%。施藥與偵察執行時,利用GPS定位儀確認防治軌跡,確實掌握防治效果。
(三) 防治區域
1.高速公路沿線:高速公路中心線至路權線範圍內(防治範圍約護欄外30公尺),並配合桃園縣防治時程辦理相關作業。(如圖5)
2.桃園交流道、內壢交流道:防治範圍為高速公路中心線向外200公尺,並配合桃園縣防治時程辦理相關作業。(如圖6)
(四) 防治率:
本計畫以誘餌誘集法偵察,初期平均入侵紅火蟻數為1~13隻/管,經持續偵察及防治後,99年7月~10月全線已無發現紅火蟻入侵,防治率達100%。(如表1)
(五) 防治後追蹤監測情形:
1.每月1次以誘餌誘集法偵察入侵紅火蟻防治效果,並持續6個月,若無發現入侵紅火蟻,則報請防檢局複查,解除疫區。
2.每月除將防治、偵察情形填報「植物疫情管理資訊網」外,亦編入本計畫資訊管理追蹤系統內,以隨時掌握入侵紅火蟻最新訊息;非疫區之工區範圍,每月提送巡查紀錄至督導工務所備查。
3.每次防治及偵察,會由防治師及專業領班紀錄當日情況,並簽字認明所有防治過程一切符合標準作業程序。
4.每次防治及偵察後,即記錄防治(偵察)日期、施作面積、使用藥劑與數量及餌管數量等,並製作統計表整理所有施作紀錄。
5.未解除移動管制區域內之植栽與土石方嚴禁外運。
6.解除移動管制後,植栽依規定浸泡藥劑後陸續移出,並提送報告書備查。
7.醫療處置通報:未發生。
(六) 檢討與建議
1.本計畫施工期程緊迫,為儘速解除入侵紅火蟻移動管制,避免影響初期工程進展,以期土石方與植栽可順利外運,並達到防治效果,因此本路段防治作業委由專業防治廠商辦理,並採取全線共同聯合防治,同步施藥。
2.本計畫工程契約共編列入侵紅火蟻偵察與防治費用約1,379萬元,包含(1)解除移動管制階段之偵察與防治(2)解除移動管制後續相關作業及(3)至工程結束期間定期之巡察費用。
3.99年1月~10月期間每月防治人力配置,國工局、一區處及工務所合計3~4人,監造為2~4人,土木標承包商2~7人,專業廠商4~30人。
4.為持續加強同仁對於紅火蟻之認識,不定期對承包商、協力廠商進行教育訓練及入侵紅火蟻處理方式講習,並張貼海報,要求發現入侵紅火蟻需立即通報,及受紅火蟻叮咬時防護及救治應注意事項等。並於林口展示館佈置有關宣傳海報,加強向參觀的民眾宣導。
參、結論
農委會防檢局表示自92年紅火蟻入侵臺灣後,歷經過去8年以來持續結合各政府機關推動區域共同防治,全力防堵其擴散,目前入侵紅火蟻仍侷限在桃園縣與新北市、新竹縣部分區域,其餘地區僅零星發生且已有效控制,顯示防治情形良好,並未如美國每年以數10公里速度擴散危害。
本計畫自劃分疫區之初,工作團隊便積極投入偵察與防治作業,至100年8月24日即達成解除疫區管制最終目標,同時本計畫代表交通部接受農委會中央防治紅火蟻工作小組所辦理的99年度實地考核,經評定獲得防治成效特優機關的殊榮,對於參與防治有功人員則予以敘獎,鼓勵其為各項防治措施所付出的努力。
紅火蟻防治工作有賴全民參與及建立自主管理意識,如發現可疑螞蟻,可撥打0800-095590專線通報,交由專人協助鑑定與處理。

圖5 高速公路沿線防治示意圖
圖5 高速公路沿線防治示意圖
圖6 交流道防治示意圖
圖6 交流道防治示意圖
表1 各管制疫區防治率
表1 各管制疫區防治率
表2 本工程紅火蟻疫區管制時間表
表2 本工程紅火蟻疫區管制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