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於104年10月15日對於高公局所屬「北部區域第二高速公路計畫(汐止-香山段)增設樹林交流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進行追蹤考核作業,各考核委員就本工程開發承諾事項之執行情形,關切甚深並至現場勘察瞭解,尤其在工區之土石方管理、植栽移植、臨時排水系統及人民陳情案件等之處理,對於高公局在環境保護所做之努力及作為,均予以正面肯定,茲將本工程在執行上之主要具體作為說明如下:
(一)避免新增用地,減少開發面積
本工程在新北市政府前期可行性研究建議方案,預計徵收用地面積約4,980m2,拆除房屋3戶,工期48個月,經高公局後續規設以縮小開發規模且無需辦理徵用地徵收原則完成設計並發包施作,工期大幅縮短至19個月,減少開發面積及時程,對環境衝擊降至最低。
(二)工程餘方不外運,區外道路交通零衝擊
本工程開挖土石方23,500m3,回填後餘方6,000m3完全再利用攤平於匝道橋下空間及植栽帶,整體工程可達自體平衡,故本工程無須辦理賸餘土石方交換、處理及相關管制作業,亦即無運土車輛行經高速公路主線及平面道路敏感點之環境影響。至於施工中土石方挖填之處理,分別於南、北地磅站後方貨物分裝場,規劃土石方臨時堆置處理區,各約容納1,000m3,堆置高度不超過2m,並採覆蓋防塵布抑制揚塵,另於周邊堆疊太空包輔以塑膠帆布設置截水溝,將雨(污)水導引至沉砂池排出(詳附照片1、2所示)。
(三)工區廣設沉砂池,避免污染水域環境
本工程依據主管機關核定之營建工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應設置約230m3量體之沉砂池,已於南下工區設置4處約136.47m3、北上工區設置4處95.52m3沉砂池(詳附照片3所示),另為有效管理全套管基樁施工泥水之排放,透過橋墩基礎附近沉砂池(詳附照片4所示),泥水二次沉澱後,再排放於水溝,避免污染承受水體;再者,本工程於南下、北上工區出入口除設置固定式洗車台設備外(詳附照片5所示),另設置錄影監視設備,監控施工車輛清洗、覆蓋、路面污染及廢氣排放情形(詳附照片6所示)。
(四)工區周圍道路認養,展現敦親睦鄰
本工程與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協商周圍道路認養,範圍含蓋樹林區學府路、佳園路3段及101巷、99巷長達4.8公里(詳附照片7),洗掃道路面積約74,195m2,遠超過環境差異分析報告規定之72,200m2;另洗掃(灑)水車就近抽取北大特區污水處理廠合格循環水,灑洗工區附近認養道路,達到水資源再利用。
(五)既有植栽移植,復育原生環境
砍一棵樹非常容易,然培育一株綠意盎然的大樹,卻是一件相當不易的事,本工程將現地調查影響施工之20株胸徑10公分以上喬木,包括榕樹、茄苳樹及樟樹等,計畫全數就近移植至區外公務便道旁邊坡未影響施工之綠地範圍內,由於環境與現況相似,希冀可提高其存活率;上述喬木位於主線邊坡上,樹齡多已近20年,受地形限制及盤根錯節,需動員較多人力及大型機具進行斷根及移植作業(詳附照片8所示),亦是本工程在執行環境保護所遭遇之最困難課題;所幸,大多數移植之喬木存活情形相當良好(詳附照片9所示),該作為獲得不少委員之稱許,顯現出本工程妥善維護當地現有的植物社會之決心與原生環境的尊重。
本工程自規劃、設計及施工迄今,各項作業均能依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書內容辦理,開發行為難免對環境造成影響及干擾,但施工團隊能用心將影響及干擾降至最低,讓高公局所轄工程對環境保護的努力,能見度再次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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