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2年11月 November. 2013

國道3號關廟服務區無障礙廁所改善工程

高公局南工處周益芬/撰稿及圖片提供

一、依據中華民國97年3月13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70801030號令修正,並自97年7月1日施行行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辦理改善關廟服務區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設施及設備。
二、關廟服務區內北上、南下南側及北側公廁各一處共四處無障礙親子廁所整體整修、隔間調整、給排水並增設緊急求救設施、無障礙設施,服務區南下加油站公廁廁所一處整體整修、隔間調整、給排水並增設緊急求救設施、無障礙設施,服務區北上加油站區往公廁廁所一處無障礙標誌、引導標誌、坡道及通道改善。
三、關廟服務區無障礙廁所在通道出入口及廁所前面等處設置「無障礙標誌」清楚易見;廁所空間確保輪椅能迴轉,並由入口直接到達便器;輪椅座面高度與馬桶座面高度相近移坐較容易;馬桶兩側設置垂直扶手與水平扶手,垂直扶手固定於牆壁上,水平扶手的高度約與輪椅之手擱同高,水平扶手可移動,平時將扶手靠者牆壁,使用時可將扶手垂直移動,固定於馬桶旁;緊急呼叫設備位置設於坐在馬桶上伸手可及範圍內,而且行動不便者跌倒時,也能操作;出入口為單片拉門式,門把手需為方便使用之U型把手;地面裝修採用適合用水沖洗但並不滑的止滑石紋磚,針對坐輪椅者,洗臉盆高度配合輪椅之尺度,周圍並裝設扶手,扶手位置不妨礙使用洗臉盆。
四、關廟服務區無障礙廁所改善工程建置合宜便利的無障礙設施,完成後有效提升身障之用路人如廁品質以及維護行動不便者的權益。

無障礙廁所成
無障礙廁所成
無障礙廁所成
無障礙廁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