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6年9月 Sep. 2017

國3斜張橋航空障礙警示設備改善成果

高公局南工處林順義/撰稿及圖片提供

壹、概述
  一般其他設施或建築物超過一定高度者,皆應裝置障礙燈、標誌,並保持正常使用狀況,已確保航道的安全。
  標誌使用目的:是為使飛航中航空器駕駛員在白晝能辨別障礙物之存在,故將障礙物表面塗漆或加裝標示物(Marker),以明確顯示其位置。障礙燈光使用目的:設置於障礙物上之燈光,應晝夜均能警告航空人員,使確知障礙物之存在地點。
  目前國道3號386K+000~386K+515斜張橋塔上航空障礙燈4盞常亮小燈及3盞閃光燈均因年限已到且部分設備及控制設施損壞亟需儘速辦理改善,綜合上述,故對航空障礙設備展開為期30工作天的改善工程,以確保飛航安全。

貳、維修範圍及要求
  國道三號386K+000~386K+515斜張橋航空障礙設備、控制系統、橋塔燈投射燈及通知施工位置。另裝設LED之航空障礙警示設備必須符合現況且不得破壞橋塔之主體。

參、維修前置作業
  所有器材除了做相關材質試驗外,亦需由承辦人員進行驗貨、測試及數量清點。首先檢視控制箱,測試結果控制箱運作正常。因斜張橋塔上方外側航空障礙燈距河床面高度約183.5公尺及橋面約142.5公尺施工,屬高空作業,故安全帶、安全防護網等亦均符合規定。最後則是對LED警示燈及燈具外觀檢測,結果皆無損壞。

肆、修復施工過程
  航空障礙設備改善-LED障礙燈裝設於斜張橋高度分別為:
(1)橋塔頂端(208.5m)-裝設高照度360°障礙燈
(2)橋塔西側(163.5m)及橋塔東側(163m)-裝設高照度120°障礙燈
(3)橋塔東西兩側(185m及142.8m)-裝設中照度360°障礙燈
  控制(閃光)系統裝設於P1橋墩橫梁北側塔腳處,並請原廠師到場指導安裝。另120W之LED投射燈(橋塔燈)裝設於斜張橋塔頂、東側爬梯、北側塔腳。所有航空障礙、控制(閃爍)系統、橋塔及其相關設施採用專用電纜,以達品質可靠性。而施工中最為耗時、位置最高莫過於更換塔頂障礙燈,因其工區狹窄增加施工時的困難度。工程全部完成後,立即進行運轉測試,結果均符合相關規格及規定。

伍、結論
  斜張橋為南工處地標,偶爾亦有媒體申請採訪攝影又同為航線,為維航道安全需加強維護巡查,因航空障礙設備年限已到,故於105年度全數更換成LED設備。不僅增加航道安全性,也讓斜張橋在每一次綻放中都璀璨絢麗。

▼ 控制(閃光)系統請原廠技師指導安裝
控制(閃光)系統請原廠技師指導安裝1
控制(閃光)系統請原廠技師指導安裝2
▼ 橋塔頂端更換障礙燈
橋塔頂端更換障礙燈
▼ 橋塔更換障礙燈
橋塔更換障礙燈
▼ 航空障礙設備改善完成
航空障礙設備改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