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7年3月 Mar. 2018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107年2月12日組織改制機關銜牌揭牌

高公局中分局吳美娥/撰稿及圖片提供

組織改制機關銜牌揭牌1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奉行政院核定於107年2月12日正式施行,「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改制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組織整併後,人事制度也將由「資位制」、「派用制」改為「簡薦委任用制」,對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未來的發展,將有深遠影響。
 

組織改制機關銜牌揭牌2

  原中區工程處成立於民國63年5月15日,專責規劃、設計及監造中山高速公路中部路段之工程,名稱為「交通部臺灣區高速公路工程局中區工程處」,67年10月31日中山高速公路(國道1號)全線完工通車,任務由工程興建轉變為道路養護、交通管理及行旅服務,嗣於67年12月1日奉行政院令改制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主要任務為高速公路養護工作、設施改善及興建、交通管理與行旅服務。
  107年2月12日改制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後,除人事制度的改變外,打破機關用人藩籬,解決長期以來養護人力不足,活化人力資源運用,對同仁提升工作士氣,延攬優秀人才、留才,以及業務推動將有莫大助益。期許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能在「提升效能」及「無縫接軌」之原則下穩健推動,達成組織改造「精實、彈性、效能」之目標。
 

組織改制機關銜牌揭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