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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0 - 國道視窗 December/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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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大視界/ 888
            導航
            國道
                    .新知識/
                    .向前行/
            初探「國土計畫法」的施行與影響


            國道小學堂
                                                                局本部路產組  林建聰、謝穎政、吳念坤/文圖

             「國土計畫法」經立法院109年4月17日                              方實際需要另訂管制規則」,此種因地制宜

             三讀修正通過,將全面施行日期延遲3年                                且優先適用的規定,對高速公路工程計畫用
             至114年4月30日,未來施行後,必然會                              地取得及後續維護管理等均會產生影響。

             有一段執行之磨合期,對行政機關辦理相
             關業務之程序、時程會有增加,如何減輕

             因應不利影響,將是一項嶄新的挑戰。


            土地使用管制概況

            我國現行土地使用管制方式如下圖;國土計
            畫法第8條第4項明訂國土計畫為國家公園                                國土功能分區分類:4大國土功能分區,19種分類

            計畫及都市計畫的上位計畫,惟土地使用管                                國土計畫法施行後之改變

            制執行層面,按該法第23條第2項:「屬實                               「國土計畫法」重大的改變,是將現行「開
            施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計畫者,仍依都市計                                發許可」,改變為「使用許可」。最大的區
            畫法、國家公園法及其相關法規實施管制」                                別是「開發許可」可依計畫內容申請變更

            辦理,所以改變較大者是「非都市土地」。                                原使用分區,只要開發內容經審議通過,

                               都市計畫法         都市土地(13%)         就算開發項目未符合使用分區之管制規定,

             我國目前土地使用          非都市土地        非都市土地(78%)         仍可將該使用分區變更為符合開發目的之使
                管制方式          使用管制規則
                                                               用分區;而「使用許可」則不能依個案申請
                               國家公園法        國家公園土地(9%)
                                                               變更功能分區。按該法第25條規定:「直
            目前非都市土地劃定特定農業區等11種使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使用許可之申請
            用區,及編定甲種建築用地等19種使用                                 後,經審查符合受理要件者,審議前應於所
            地,未來國土計畫則規劃國土保育地區、海                                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公開展覽30日及舉

            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                                行公聽會」、「公聽會之時間、地點、辦理

            四大功能分區,功能分區下再分類及編定使                                方式等事項,除應以網際網路方式公開外,
            用地類別,並訂定土地使用原則,「國土計                                並得登載於政府公報、新聞紙或其他適當方
            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刻正由中央主管機關                                法廣泛周知,另應以書面送達申請使用範圍

            內政部研擬中。為顧及法令銜接與執行之接                                內之土地所有權人。但已依其他法規舉行公

            續,現行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                                聽會,且踐行以網際網路周知及書面送達土
            分條文意旨與管制精神應該會納入,但也必                                地所有權人者,不在此限」,細觀此作業程
            然會有改變創新的地方。另外該法第23條                                序,幾乎與變更都市計畫作業同樣費時。

            第4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地
                                                               依據「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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