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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2 - 國道視窗 October/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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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航      .大視界/101010
            國道
            焦點
                    .向前行/
                    .新知識/
              方案1
            採固定式,「連續里程」之認定標準原則上以兩門架間之旅行時間乘以固定倍率方式或兩門
            架間均採一固定數處理,特殊假期須預留調整機制。

             假設        項次       兩門架統一標準         合理放大倍率         兩門架間旅行時間符合連續里程認定(假設時間合計)
             舉例    認定旅行時間           20分鐘             1.5                          30分鐘

              方案2

            採一日累計,「連續里程」認定標準,係依車號歸戶加總累計1日內所有通行里程。
              通行費率舉例試算

                   項次                      尖離峰費率                    起程基本里程             連續里程認定標準

               方案1(固定式)          尖峰時段費率:1.5元/每延車公里                  前5公里0元         30分鐘內過Gantry即算連續
                                 離峰時段費率:1.2元/每延車公里
               方案2(1日累計)                      同上                        同上            1日內所有交易歸戶


                   通行情境舉例
                         申裝小車
                         當日來回




            通行情境收費試算說明
                    尖峰時段                                   07:00~09:00;17:00~19:00
              南下通過Gantry時間                  A(南) 08:10                 B(南) 08:50            C(南) 09:01
              北下通過Gantry時間                  A(北) 21:20                 B(北) 21:05            C(北) 21:00
              兩兩Gantry旅       南下                          A→B 40                    B→C 11
              行時間(分鐘)         北上                           5 A←B                   10 B←C
               固定旅行時間(分鐘)                                    30                       30
                  起程基本里程                                           前5公里0元
                  尖(離)峰費率                                    尖峰1.5元,離峰1.2元
                  收費情境式算                   連續里程認定                       收費計算                 合計通行費
                                    1.A(南)                      (3-5)X1.5=0
                   適用方案一            2.B(南)~C(南)                 (12-5)X1.5+5X1.2=16.5            34.5
               認定為3個連續里程
                                    3.C(北)~B(北)~A(北)            (5-5+12+3)X1.2=18
                   適用方案二            A(南)~B(南)+                  (3+12-5)X1.5+                     45
               認定為1個連續里程            C(南)~C(北)~B(北)~A(北)         (5+5+12+3)X1.2=40

              歸戶出帳
            依「連續里程」定義,計算欠費交易數。累計15日交易,1張帳單寄發。

            因一個連續里程(旅次)代表一個行為,如有欠費未繳者,數個行為將有數張舉發單。於法令

            許可範圍內,採對人民權益最大化、易溝通之前提下,採方案二,以車號按日累計里程,結
            算1次通行費。每日1行為,有欠費者,每日1違規行為,1張違規舉發單。

            相對於計次收費階段,國道1號有11個收費站,國道3號有11個收費站,國道5號有1個收費站,

            1日南來北往可能產生20餘張欠費舉發單。於計程階段(初期319個門架),1日僅1張舉發單。

            最後向立法院報告衍生到40餘個費率方案,經多方協商,辦理多場地方說明會下,被最大多
            數人可接受的現行方案終於出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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