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7年8月 Aug. 2018

肇賠案甘苦談

高公局北分局 高銘襄/撰稿及圖片提供

  擔任肇事損壞公共設施求償工作,轉眼間已過了2年半,接手之初因前任承辦人1個月後將屆齡退休,時間僅夠交接未辦結案件及大略詢問肇賠案辦理流程,再加上辦理肇賠案件需要對未償還修復費用的用路人提告,這對從來沒進過法院的我來說充滿忐忑不安,即使已過了近2年半,當初交接的情景仍然歷歷在目。
  近2年,本分局轄區發生之肇賠案件年平均達160件以上,當本分局通知用路人償還修復費用後,如經催繳仍遲未繳款時,需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經調解、辯論等訴訟程序後,始能取得民事判決等執行名義,並接續辦理民事強制執行,因肇賠案係屬於民事案件,本分局須自行持執行名義向國稅局查詢債務人所得及財產資料,並分別向各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如遇查封土地及房屋時,則必須負責聯絡會合地點並出席查封,一旦發現土地有未辦理登記之建物或農作物,還須向法院查報係屬何人所有…。
  辦理一件未償還之肇賠案件從催繳、訴訟到強制執行結束是必須經過許多程序,一件結案的肇賠,從發起到執行完畢往往需要2、3個月的時間,有些複雜的案件,甚至需要更久時間,且未結案件須不斷定期重新辦理強制執行,從民國86起至106年底止,已取得債權憑證之未結案件已超過百件以上,隨著未結案件不斷增加,辦理肇賠案的時效壓力亦越來越重。
  辦理肇賠案件期間,民眾時常會提出許多質疑與抱怨,諸如對車禍肇事原因、修復費用太高、反悔承諾書上的簽名等各式各樣事由,基於承辦人之責,常常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向用路人解釋本分局辦理肇賠案的程序及作法,過去處理肇賠案件的經驗中也曾遇到不理性的民眾,必須在安撫其情緒的同時,找機會「說服」其儘快繳費,身為肇賠案件的承辦人,除了從中獲得許多在法規與實務上的專業學習與訓練外,更認為辦理肇賠案是磨練脾氣、訓練耐心及強化安撫技巧的工作。

肇賠案處理流程圖
肇賠案處理流程圖
查封現場
查封現場
查封現場2
查封現場
查封現場3
查封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