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措施

行車速限資訊

國道各主要路段速限(106.1.25起更新適用)

註1:施工區等特殊路段與一般路段不同,行車時請依速限標誌指示行駛。
註2:一般車輛速限每小時100及110公里處,總重(以行照核定總重量為準,非以車輛實際載重區分)20公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均為90公里。
註3:國道末端速限採遞減處理,請依現場標誌規定行駛。
註4:超速取締標準(10公里)說明

 

國道各主要路段速限

路線

路段

速限

(公里/小時)

備註

國道1

 大安溪橋(154K+450)以北

大安溪橋(154K+450)至楠梓交流道(356K)
楠梓交流道(356K)至五甲交流道(371K)
甲交流道(371K)漁港路(373K)
漁港路(373K)以南

100

110

100

80

60

南向
0
K+500以北
速限60

國道2

大園交流道(1K)以西
大園交流道(1
K)以東

80
100

 

國道2甲 全線 80  

國道3

中和交流道(35K)以北

中和交流道(35K)至土城交流道(43K)

土城交流道(43K)以南

90

100

110

 

國道3

全線  

80

西向4K+200~3K+800速限70

國道4

全線

100

 

國道5

坪林(15K)以北

坪林(15K)

80

90

 

國道6

全線

100

 

國道8

133(4K)以西

133(4K)以東

80

100

 

國道10

仁武交流道(6K)以西

仁武交流道(6K)以東

80

100

 

1:施工區等特殊路段與一般路段不同,行車時請依速限標誌指示行駛。

2:一般車輛速限每小時100110公里路段,總重(行照核定總重量)20公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90公里。
註3:國道末端速限採遞減處理,請依現場標誌規定行駛。

 

 

◎下載國道各主要路段速限表

上架日期    :96-10-05
資料維護單位  :交通管理組交通工程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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