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專區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113-01-29
財產申報填表說明及資料授權作業操作說明 112-09-04
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義務人或其配偶開設之診所或事務所,其經營型態如係獨資或合夥,該獨資或合夥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5條第1項第3款「對各種事業之投資」暨相關申報疑義。 111-05-30
檢送法務部修正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壹、 一般事項第九點規定(含修 正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並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九日生效。 111-05-30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 110-03-11
財產申報填表說明 11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