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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通行費3萬元以下遭強執 可至超商繳費

為提升繳款便利性,自110年8月18日起針對積欠國道通行費移送強制執行案件,金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至各超商通路進行繳費。
高公局表示,通行欠費多屬小額性質,民眾欠費經掛號信件催繳及依法開罰仍未繳納者,後續會移送法務部執行署進行強制執行,經統計每年遭送執行之欠費義務人,金額在2萬元以下高達98%,為方便欠費者繳費,自108年開始實施超商代收2萬元以下之傳繳案件以來,約有6,500個義務人至住家附近超商繳款,免除至銀行匯款或親自至機關繳費之困擾。為再擴大義務人繳費便利性,爾後欠費傳繳案件在3萬元以下,亦可在收到執行署傳繳通知的繳費期限內,至全國五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及美廉社)繳款,且免收手續費;但欠費逾3萬元者,則仍需至移送機關(高公局各分局)或執行機關(執行分署)繳納,或以購買郵政匯票寄至或逕以指定帳戶匯款至移送機關。
為持續配合防疫,高公局呼籲用路人多加利用便利、環保及免接觸式的電子收費服務,透過申辦eTag及銀行信用卡自動儲值繳納通行費,除可享帳戶足額通行費9折優惠,也避免衍生後續補繳、欠費罰單或遭移送強制執行等情事。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業務組組長:劉逢良          電話:02-29096141#2401
業務組科長:呂理強          電話:02-29096141#2461
 

上架日期    :110-08-17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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