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徵才-通行費進用約僱修護技工(臨時人員)1名

一、需用職稱:通行費進用約僱修護技工(臨時人員)1名 
二、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擔任工作項目內或其相當工作經驗一年以上,持有證明文件者或高工(職)以上學校相關類科畢業者。
(二)具有電腦文書處理如Excel、Word、PowerPoint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三)具工作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工作項目:辦理以電腦相關設施處理、操作相關車輛、機械類維運之統計分析、督導、管理、辦修等相關技術庶務工作或場務管理工作及作業或電腦操作繕打或其他交辦事項工作。
四、工作地點: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轄區。
五、聯絡方式:
(一)繳付證件:
1.履歷表(參照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含照片(最近2吋彩色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證明文件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應徵者為男性者適用)。
以上證件請依序裝訂成冊置入信封後密封,以掛號交寄(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約僱修護技工(電腦)」。
(二)報名地址:11467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機料及保養場張先生收,聯絡電話:02-27936555轉2360。
(三)收件截止日:113年6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甄選項目:
    1.電腦文書處理之基本操作50%
    2.面試50%
(五)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資料。
(六)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起3個月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職缺。
(七)月支工作報酬為月薪新臺幣28,952元,年終考核甲等得逐年晉薪至最高35,520元。

上架日期    :113-05-08
資料維護單位  :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3-05-08       
本頁點閱瀏覽次數: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