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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管道查詢ETC欠費及罰單

國道高速公路為收費公路,因此行駛國道應依規定繳交通行費,用路人可利用遠通網站、超商多媒體事務機及ETC App等方式查詢及繳納ETC欠費。此外,建議用路人申辦eTag並使用銀行自動儲值方式繳費,除可享帳戶足額通行費9折優惠外,又不用擔心漏收通行費帳單而被開罰。
最近有網傳影片宣稱,由高公局以行政文書信封,採內裝同一車主多張罰單之通知信是假的,正常的罰單應該要是單張寄送且摺頁用黏的。高公局表示對於未主動繳納通行費者,係以每半個月為一週期,採平信及雙掛號二階段書面通知催繳,若車主未依雙掛號期限補繳,本局即按每1日之通行欠費為1個欠費行為作處分,開罰1張300元罰單。因有同1車主於同1週期被開罰多張罰單,故為能節省郵寄費用及減少對車主困擾,才會有一份行政文書信封出現多張罰單之情事。
高公局呼籲用路人行駛國道應依規定繳交通行費,可利用遠通網站、四大超商事務機及ETC App查詢及繳納ETC欠費。也可利用罰單內印製之申訴單位電話、四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及監理服務網等管道查詢有無ETC欠費罰單。
高公局建議用路人可以申辦「銀行自動轉帳」服務,當eTag帳戶餘額低於120元時會自動從信用卡儲值400元至eTag帳戶,帳戶足額可享通行費9折優惠。至於習慣收到帳單再繳費之用路人,請記得在行駛後3天主動透過遠通電收網站、下載ETC App或撥打遠通客服02-77161998等方式查詢並於期限內繳交通行費,以免逾期繳費產生每日300元的罰鍰,之後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查詢及申辦ETC業務相關問題,請撥24小時客服專線02-77161998)
業務組組長:劉逢良     電話:02-29096141#2401
業務組科長:鄭新助     電話:02-29096141#2431

上架日期    :113-04-09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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